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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事会




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。作为研究院的决策机构,理事会负责提名研究院院长及副院长,参与研究院的治理与发展,对研究院重大发展战略、发展规划以及未来工作方向提出建议和要求。


理事会下设常务理事和理事,由研究院战略合作机构代表以及有影响力的政府官员、学者和行业人士组成。